從這影片中,說明幾點
1.信義房屋單一斡旋制,在洽談中,單ㄧ物件只能單一買方,單一斡旋洽談,決不能有同時兩個買方及兩個斡旋在談,避免造成糾紛。
2.斡旋,何謂斡旋?斡旋意指,當買方看到喜歡有意購買的房子時,因為買方出價與委售刊登價有落差,請房仲居間仲介而為斡旋,在斡旋單上註明買方希望的價格、留置物、付款條件⋯等,並給付斡旋金,經買方簽名後,斡旋才成立。
3.在斡旋期間內,在屋主同意斡旋內容前,買方有退回斡旋的權利,但是當屋主同意(斡旋單簽名、足以證明同意內容)後,斡旋金就轉為「定金」,當屋主或買方任何一方反悔不履行「定金」契約內容時,即賠償訂金金額給予對方。
4.當斡旋轉為「定金」時,房仲的居間仲介責任已成立,買賣雙方若有任何一方違約,仍須給付房仲服務報酬。
5.信義房屋若在任何文件上有任何修改之地方,必須要有權利人在修改處簽名。
6.信義房屋若收斡旋並轉定後,必定24小時內通知權利人(買、賣方),且我會將轉定後文件,以書面、通訊設備,讓買賣雙方明確知悉已成交並履行法律義務。
最後,從影片中,內行人「隱約」得知為哪家房仲,房仲多但能力良莠不齊,更別談「誠信作業」,「誠信」為企業之根本,「誠信」不用到處打廣告,只需要一步步累積客戶的「信任」。
說真的,房仲是啞巴吃黃蓮的工作,尤其是遇到沒道德、沒誠信、沒教養的客戶,當然也會有許多重誠信、有道德、有教養的客戶,但是在此之前,仍優先將專業的契據內容背誦並深知法律條文的權利義務,在於服務時經客戶同意後(也可以請客戶一起),以錄音方式明哲保身,才能有效降低不必要的糾紛。
#三立新聞
#三立54新觀點
自稱房地產專家在鬼扯斡旋金送定之後沒簽約前可以退 11分46秒開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7krTQsCJ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