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

應納贈與稅額計算(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

贈與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 課稅贈與淨額

課稅贈與淨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 - 扣抵稅額 = 應納贈與稅額

請先確認贈與日

■贈與總額(A+B)

A.本次贈與總額(1+2+3+4)

  1. 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2. 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3. 地上物(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4. 動產及其他有財產價值的權利

B. 本年度內以前各次贈與總額

■免稅額2,440,000

■扣除額 (1+2+3) 1.土地增值稅 2.契稅 3.其他贈與負擔

■不計入贈與總額之財產(1+2+3) 1.土地 2.房屋 3.動產及其他有財產價值的權利

■同一年內以前各次應納稅額及可扣抵稅額同一年內以前各次應納稅額及可扣抵稅額

您應繳納之贈與稅額為: $0

■稅率表及計算公式

11111()以後
贈與淨額*稅率-累進差額-扣抵稅額

贈與淨額()

稅率%

贈與淨額稅率 - 累進差額 - 扣抵稅額 = 應納贈與稅額

25,000,000以下

10

贈與淨額 ╳ 10% - 0

25,000,001-50,000,000

15

贈與淨額 ╳ 15%– 1,250,000

50,000,001以上

20

贈與淨額 ╳ 20%– 3,750,000

 

國稅局試算網站: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58w/84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58w/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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