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瞬,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爸爸節,對於大多數人而言,這無疑是個闔家團聚、笑聲滿盈的節日;但對於某些家庭來說,歡笑已被塵封、悲痛永不消停……。如果讀者稍有印象,這幾年來的隨機殺人事件,恐已攀升至我輩有記憶以來的最高峰。
其中,最教人又驚又敬者,當屬今年3月底遭逢劇變的小燈泡父母。
這對父母選擇了一條無比艱難的道路,正如同小燈泡母親在事發初期的剴切陳詞,小燈泡父親也在最新發表的長文中細數心路歷程:「我可以投身憤怒,要求司法速審速決並使兇手儘速伏法。然後,離開社會大眾的關切目光,默默地療傷淡忘此事……」,但這樣的做法顯然並非正本清源之道,充其量只能在台灣治安史上,多添一樁隨機殺害兒少的悲劇紀錄而已。
司法改革當然是一條路,但極有可能僅止於審度量刑的消極恫嚇功能,這對父母真正疾呼的是一場更大規模的全面性社會改造運動。
誠如小燈泡父親文中所言「司法也應該注入生產管理的精神」,如果能夠透過爬梳犯嫌生命歷程,追本溯源了解是哪一段環節出了差錯,有沒有可能透過人類社會的互助力量「接住他」?可不可以讓社會安全網的綿密脈絡把「手再伸長一點」?讓這些無助的人們跳脫注定沒有明天的宿命輪迴,如此,我們才有機會消滅反社會人格的滋生溫床,讓家有黃髫小兒的父母能夜夜安眠。
誠如筆者當年棄法投商一樣。筆者自法律系畢業後,一度立志投入國家考試,希望成為公平正義的代言人,但與大學恩師一番懇談後決定,與其在人才濟濟的司法圈中載浮載沉,不如投身於法律糾紛產生比率最高的不動產領域,從源頭處理爭議、從根本紓解訟源。因為法律/司法的積極意義在於防微杜漸,「止爭永遠比輸贏/定罪更重要」,不僅可以節省社會資源與司法成本,更能發揮法律人弘揚民主法治、報效國家社會的天賦使命。
這件事看起來好像很難,做起來也許不會太難。
蔡總統事後發言表示「政府要負起最大的責任」,筆者淺見以為,與其說是政府,不如說是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每一個人。
如果人人都可以再多想一點、多用心一點、多做一點,將怨天尤人的負面心態,轉化成鞭策自己進步、幫助他人成長的正面助力,只要邁前一小步,就能匯集成為提升整體社會文明的一大步。
企業當然也可以,企業是人類社會獨有的組織,自然需要與人群(還有環境)共生共榮才有機會永續經營,可能的實踐途徑之一是「企業社會責任/企業倫理」,透過營運過程的每一項施策,兼顧各利害關係人權益,讓利害關係人們因為企業的存在,生活品質更好、人生變得更幸福。
已故的聖嚴法師告訴我們:「救苦救難是菩薩,受苦受難是大菩薩」。從纏訟20餘年的陸正案(1987年發生的一宗幼童綁架案)、推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立法的柯媽媽(柯蔡玉瓊女士)、成立「罕病基金會」的陳姐(陳莉茵女士);一直到最近的小燈泡父母,在在都見證了台灣社會中最難能可貴的人性光輝與正面能量。
即便有人可以化悲痛為大愛,筆者仍衷心希望類似不幸到此為止。讓我們就從現在開始、由每一個人出發、落實在每一個公私場域,讓你、我心中的小燈泡照亮每一個曾經陰暗冷漠的角落。
(作者是信義房屋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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